“自甘风险”亦称危险的自愿承担,指受害人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让这一规则从法学理论术语变成了一项法律规定。
这条法规,尤其适用一些在文体活动中受伤后引发的纠纷。比如下面这两个案子。
一、球场上的碰撞
以案释法:
原告刘某兵与被告唐某相约到篮球场进行锻炼,双方自行参加三对三篮球对抗比赛。在争球过程中,唐某右手肘与刘某兵脸部发生碰撞致刘某兵受伤。刘某兵受伤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诊断为创伤性牙折断,花费医疗费599.12元,种植义齿支付治疗费12000元。刘某兵遂诉至法院请求唐某赔偿相关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篮球运动是典型的对抗性体育活动,运动过程中场上队员之间互相对抗,身体碰撞产生伤害是正常现象。参与者自愿参加篮球竞技比赛等具有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对运动风险具有一定认知,因而只要行为人没有侵害受害人的故意或严重违反比赛规则,行为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兵、唐某均属自愿参加篮球对抗赛,应当视为其能够接受并承担运动所造成的风险后果,故刘某兵的行为属于自甘风险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且刘某兵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唐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唐某也未严重违反比赛规则,故唐某不应对刘某兵在运动中受伤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法院依法驳回刘某兵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户外雪仗骨折案
2016年1月24日13时许,威海某公司职工原告吴某与被告王某等5人在公司空地扫雪,期间原告自发参与到打雪仗玩闹中,后原告感到脚疼到医院就医,经诊断为右足第2、3、4跖骨骨折、右足第1楔骨骨折。原告称受伤系遭到五被告拖拉、叠压导致,但五被告均否认叠压过原告,且均表示时间太久记不清楚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吴某应就其遭遇五被告拖拉叠压而受伤的基本事实进行举证,但原告仅作出单方陈述并无证据佐证,五被告亦均予以否认,无法证明原告受伤与五被告拖拉叠压之间的因果关系。且打雪仗作为一般的、民间的、自发的游戏活动,具有一般成年人均可预见的危险,除非有证据证明在打雪仗游戏过程中存有恶意施加的伤害行为,由此发生的伤害应属于意外事件,而非侵权事件,不能归咎于参与玩闹的任何一方或某一个人,其后果应由原告自行负担。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朗律师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自甘风险的适用领域多集中在体育竞技活动及具有危险性的娱乐休闲活动,以及其他具有一定风险的活动,比如球类、田径类、搏击类、冰雪类、骑马等运动。另外,例如明知他人酒驾、无证驾驶或无法确保车辆安全而搭乘其车辆致损受伤;“擅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游客擅自偏离游览路线,跨越游览范围跌落受伤等行为均属于自甘风险。
个人是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在参与文体娱乐活动过程中,事先要充分了解该活动的风险性与活动保障能力,活动过程中要时刻谨慎,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并避免对他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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